最近我家有點法律糾紛

原因就是某個自稱是地主的女人說把我家附近的空地買下來

連帶的要求我家把上面的花和樹全部移開

因為母鳥當時出國

我也知道那塊地不是我家的想說雖然舊地主允許我們在上面種東西

但現在出現新地主 那就物歸原主吧

 

我當時表明了等母鳥回國再處理

對方同意之後 不到三天就全挖光了

那一天剛好我要出門面試

在我出門前還在的花園 不到三小時回來變成廢墟的感覺 真的是無言以對

(我家使用那塊地也快三十年有了)

我只好強壓抑自己的火氣 聽著自稱新地主的人說 因為按你家門鈴都沒有人應門

我哩........廢話 我去面試了 是要我往生的老爸出來應門嗎??

之前的答應等母鳥的承諾好像裝死沒說過

 

就這樣等到母鳥回國

事情沈寂了一陣子之後才傳出 那位自稱地主根本就沒有買到土地的所有權

所以被侵害權利的各家火氣都來了

紛紛要求賠償

但她振振有詞的說有土地所有權 卻又拿不出證據

請來的警察 警察也打算當個甩手掌櫃表示幫不上忙

於是就跟她的男朋友兩人硬凹自己有權利 態度擺爛不想處理

說的理由就是"我已經通知你們囉.....也按了半小時的門鈴都沒人在家"

還說花了一千萬買下了那塊空地

 

而最近似乎有一些犯法還搞不清自己做了什麼的新聞

例如 便利商店小姐懷疑小朋友偷東西 要求搜身 結果被告

從以上可知.........一般小老百姓如果要被人追究起來 真的律師大賺錢

光是我家這件事情

我就想告民法侵權行為和刑法的毀損甚至詐欺了

為什麼有詐欺........因為那塊空地稍微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沒有一千萬

有一千萬你就去台北買就好了

幹嘛買一塊算是袋地的空地 進出都不方便

實際上後來自稱地主也承認自己沒有土地所有權

所以算是用詐術讓我們交出財產權囉

 

當然以上都是進入法院要做的事情了.........

我只是想說.........也不知道是不是全球暖化 大家脾氣都不好啊

做事欠缺考慮 還沒搞清楚狀況就先做了再說

結果就是鬧上警局 準備進法院

何必哩.......逞一時之勇不會證明自己多厲害

採取行動前停個三秒鐘 事情會簡單很多

像母鳥那時候要跟對方大吵一架 我也是把她拉到一邊

因為和存心賴你帳 又堅持自己是對的人說再多都是浪費口水

必要的時候就是讓法官教他們法律

 

well~!!很多法律課本的開頭幾章介紹都告訴我們法院還有一項功能叫作法學教育

現在我知道了

法律果然是來自於生活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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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hinx08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